市政府召开2015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会议
5月22日上午,市政府在扬州教育考试院召开2015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会议。市政府副市长董玉海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府副秘书长仲衍书主持会议。市教育局局长夏正祥作工作部署,市监察局副局长李锋作严明纪律讲话,市教育局副局长周应华解读了2015年招生政策。市教育局在扬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市政府董玉海副市长就全市招生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务必提高认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到公平招生是民之所盼,优化招生是改革之重,规范招生是公信标志;二是务必严格政策,要准确把握政策变化,要严格执行招生纪律,要热情做好招生服务;三是务必强化保障,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招生宣传。他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强烈事业心、高度责任感和坚定纪律性,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全力以赴做好2015年招生工作,为推进全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跨江融合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市教育局夏正祥局长就做好今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切实增强做好招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要吃透政策,精心组织,切实提高招生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三要严肃纪律,优化服务,切实提升招生工作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他强调,全市教育系统一定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履职尽责,全力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今年招生工作平稳、规范、公平、有序,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应有的贡献!
市监察局李锋副局长就严肃招生纪律,维护招生秩序讲了三点意见:一是切实提高对招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切实增强招生纪律执行力;三是切实增强招生工作执纪问责。他要求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范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杜绝招生违纪行为,努力做到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会上,市教育局分别印发了《关于2015年扬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关于2015年扬州市直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见》、《关于2015年扬州市直和广陵区开发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关于做好扬州中学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招生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中小学宏志班招生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招生工作意见。
各县(市、区)政府分管县(市、区)长、监察局局长,各县(市、区)教育局局长、分管局长、纪委负责人、职能科室负责人,全市四星级普通高中、部分职业学校校长,市直学校校长、分管校长,邗江区、广陵区、开发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生态科技新城部分学校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市教育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200余人参加了会议。